我看了看她的手。
粗糙,有茧,指节处有几道已经癒合的疤痕。
这不是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。这是一双经常做粗活的手。
我突然对这个人类产生了一点……怎麽说呢,不那麽讨厌的感觉。
「谢谢。」我接过手套,戴上了。
不是因为我需要手套。是因为她需要我觉得我需要手套。
这个逻辑有点绕,但我在那一瞬间想明白了——人类这个物种,虽然绝大多数都是蠢货,但偶尔也会出现那麽一两个……还不错的。
「我叫唐晶晶。」她自我介绍,「我是这里的常驻志工,每周末都会来。」
「敖……」我顿了一下,「奥斯卡。」
对不起。
我真的编不出来一个像样的人类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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